为加快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建设,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将林特产品加工纳入全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全省形成一批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品牌、一批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区、一批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县、市),同时明确了相应的扶持政策。
湖北省林特资源丰富,发展林特产品加工和农村新能源开发潜力巨大。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将林特产品加工放在加快发展“一主三化”(县域经济要以民营为主体,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之路)战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农民收入,实现湖北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和经济强省跨越的战略高度,要求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经济果木林和生物质能源林,以及花卉、林副、林特、森林食品、中药材、野生动物驯养等加工产品,重点发展不消耗林木资源的非木产品。有计划地发展林业科技产业园区,做大做强吉象、巨宁、宝源等企业和品牌。
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持政策主要有:财政支持政策。各级财政以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投资参股等多种方式,扶持林特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的基地建设、技术改造、新技术应用推广、新产品开发、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市场体系建设和品牌建设。税收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相关政策,帮助和指导林特产品加工企业充分用好用足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进一步发挥银政企对接平台的作用,积极支持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加大对林特产品加工企业的融资支持。土地优先政策。对纳入“四个一批”的省林特产品加工重点项目用地优先安排、优先审批,各项费用按最低标准执行。改善服务环境。对各种资本投资包括林特产品在内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由当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所有收费项目、标准集中公示,实行“一卡收费”。
湖北省委、省政府还要求各级政府加强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创新管理机制,引导相关加工企业、项目向园区聚集,形成一批规模大、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加强原料基地建设,抓好板块基地连接、板块经济区和精品高效园区建设。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组织建设自有板块基地。创新经营模式,探索多种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承包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村企对接”,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三位一体”建基地。鼓励建设规模化标准化林特产品基地,支持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对园区和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