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省韶关市各级林业部门认真按照《韶关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和《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加快灾后生态修复步伐,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管护,对石漠化地区进行综合治理,全面完成“惠民工程”中林业生态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据统计,韶关市造林作业面积57.16万亩,完成灭荒造林28.35万亩,创历史新高。
广东省韶关市各地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惠民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封、管、造”并举,以“造”为主,取得了良好成效。2009年,全市造林作业57.16万亩,创下了绿化达标以来造林作业面积的新高。
一是超额完成灭荒造林任务。今年是韶关市政府提出“力争二年,确保三年”消灭荒山的第一年,各地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大力开展灭荒造林工作,韶关全市完成灭荒造林28.35万亩,占计划面积25.3万亩的112.1%。二是积极实施重点生态工程造林。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完成了以京珠高速公路为重点的8.43万亩雨雪冰冻灾后绿色通道生态修复工程任务。完成了林分改造工程1.86万亩和中央新增防护林工程0.56万亩。三是石漠化治理工程造林成效初显。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了省下达的0.63万亩石漠化治理造林任务。四是及时完成迹地更新任务。人工更新17.33万亩,新封山育林3.51万亩。五是突出抓好城区出口造林。完成了包括人工造林、林分改造、幼林抚育、“三山”防火林带等项目的城区出口造林工程任务。实施人工造林1350亩,林分改造14562亩。其中,三山完成林分改造完成4933亩,义务植树和其他造林700亩,幼林抚育7310亩。六是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韶关市现有2个县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5个县(市)被评为 “省林业生态县”,42个乡镇被评为 “市森林生态示范镇”,114个单位被评为市级“园林单位(小区)”。 圆满完成了200个自然村的“万村绿”绿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