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从云南省元江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一起使用遥控装置控制他人地磅秤牟利的新型诈骗案告破,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2009年10月,犯罪嫌疑人刀某在自家食宿店认识了前来吃饭的何某。在此过程中,两人谈到在地磅秤上安装能使货物增减重量的作弊装置,并互留了电话。之后,由刀某出资,何某通过网络与他人谈好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并安装一套该遥控装置,何某从中获取7000元的介绍费。
几天后的一天凌晨,刀某等人在元江金松林产化工有限公司的地磅秤下秘密安装了该装置。犯罪嫌疑人刀某伙同罗某多次拉松脂到该公司销售,并通过遥控增加显示的重量,获取非法利益。
2009年12月26日,刀某和罗某再次到元江金松林产化工有限公司销售松脂,并利用遥控装置增加4吨多的货物重量(价值3万余元人民币),被当场抓获。
检方提醒,使用遥控装置控制他人地磅秤牟利属于新型犯罪案件,大家应谨防类似案件的发生。(邓建华)
松香网点评:诚信乃为企业和个人立足之根本。刀某使用遥控装置控制他人地磅秤以牟取暴利的诈骗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损害了客户的利益,也伤害了与客户之间的“感情”,值得松香厂引以为戒。各松香厂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