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重视林业,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他们就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带动全市林业快速发展。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为301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达1545万立方米,林业资源位居全省前列。
2009年以来,淮安进一步深化林改,并取得了预期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主体改革任务129.79万亩,占总任务数的91.76%;签订合同38228份,涉及面积67.3万亩;发放林权证14630份,涉及面积66.13万亩;发放股权证明书74960份,涉及面积36.6万亩。
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在新一轮林改中,淮安市更加强调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和保障收益权。全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稳妥扎实推进改革。市政府成立林改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市林业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各县(区)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初,市政府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林改;下发文件,将林改纳入今年全市林业工作重点,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年内全面完成主体改革。
因地制宜,科学制订方案
淮安市地貌以平原为主,集体林地资源分散,除盱眙县丘陵山区拥有的林地面积相对集中外,其他县(区)集体森林资源主要分布于田旁、路旁、堤旁、沟旁。全市人均林地资源较少,而且大部分均已落实投资经营主体。市政府制定并出台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明晰初始产权为重点,确定了3种明晰产权方式: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和林木,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将产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已明确经营管护主体、尚未明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初始产权的集体林地,按照均股、均利方式将产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人均林地面积较少、分布零散的集体林地,经村民民主议事同意,可以将股权统一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全部用于集体公益事业。
试点先行,打牢工作基础
作为全省10个林改试点县,盱眙县已于去年全面完成了试点改革任务。
盱眙县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将整个林改工作分为4个阶段:在准备工作阶段,县、乡两级成立林改机构,组织宣传发动,开展林改培训。在制订方案阶段,改革方案需通过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召开村民大会通过后,报上级政府批准实施。在组织实施阶段,对纳入林改的集体林地,根据参与林改人口总数,按程序明晰产权,张榜公布,确立股权,登记发证,建立档案。在总结验收阶段,对全县林改进行全面总结,上报省、市林改办验收。
为确保工作经费落实,盱眙县实行财政分级负担,审计部门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