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全部结束,这标志着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全面完成,顺利进入配套改革阶段。
吉林省是国家重点林区之一,全省现有集体林业用地3900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8%。2007年11月,吉林省启动首批10个县(市、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首批改革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9年在全省全面推开。目前,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完成确权到户面积3488万亩,占参改林地面积的96.8%;签订各种林改合同144万份,面积3446万亩,占参改林地面积的96%;排查出各类林权矛盾纠纷2.84万件,涉及林地面积212万亩,已调处解决2.63万件,纠纷调处率达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