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合作对象利用职务便利侵吞财产,ST景谷1588吨松香下落不明,价值达2000万元。
公告中,ST景谷表示,公司昔日的合作对象昆明长盛宏瑞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仙及其父李顺华,在主持公司三车间工作及人、财、物管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全部合作生产的产品(松香、松节油)转出了公司仓库,ST景谷在组织人员对合作期间账目、财物进行全面清理时,发现大约有1588吨松香下落不明,价值约2000余万元(不含税)。
日前,景谷县公安局已决定对普洱市景谷县李仙、李顺华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立案侦查。
据了解,2010年11月6日,ST景谷与昆明长盛宏瑞商贸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林化产品生产经营合作协议》及一份《补充协议》,约定以ST景谷的名义合作生产、销售松香、松节油。ST景谷表示,因发生不可抗力公司中止履行该协议,2012年7月,公司遭到昆明长盛宏瑞商贸公司的起诉。2014年,普洱市中院判令ST景谷返还270万元用于弥补亏损并另行支付823.5万元给长盛宏瑞商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