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科技进步,突破“绿色技术壁垒”

20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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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是一把“双刃剑”,为林业提供了发展,也带来新的挑战。发达国家利用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以环境保护、人类动植物的卫生、安全、健康为名,通过提高产品技术要求,形成技术障碍,限制欠发达国家的出口贸易。这就是“绿色技术壁垒”。在国际贸易中用来设置技术壁垒最为广泛的是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例如,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等等。因此,解决技术标准化、产品绿色化、知识产权化三大问题,对我国的要出口贸易及林业企业的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充分认识“技术壁垒”给要产业发展带来的新的挑战。“技术壁垒”是当今国际贸易自由化中最隐蔽、最难对付的一种贸易壁垒。我们要尽快学习掌握“世界贸易组织技术壁垒协议(WTO/TBT)”等文件,了解发展中国家在协议中享有的权利。同时,加快产业技术进步步伐,提高产品技术标准,适应市场全球化的竞争要求。世贸组织鼓励各方采用国际标准准则,也允许采用高于国际标准的措施。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应用WTO有关协议原则,及时掌握相关国际标准制订、修订状况,建立健全林产吕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主动参与国际竞争,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

第二,充分认识以森林论证为主的企业产品绿色论证工作,实现林产品绿色化。对消费者而言,购买绿色产品不但可以达到使用功能的目的。还可以得到健康、环保的回报,因此在国际市场上,人们愿意多付出10%的价格购买通过绿色论证的产品。二十一世纪,林产品的绿色化程度将决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对企业来讲,经过绿色产品认证后,品牌、知名度就会提升,销路将扩大,这是给企业的最直接好处。因此绿色论证,是一件消费者得实惠、企业得利润、国家得发展的“三赢”之事,更是关系到我们林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大事。

第三,充分认识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它是植物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当今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各国发展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关键困素之一。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规定,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都要对植物新品种的创新活动;有利于在林业育种行业导入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促进林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使我国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在国内外同样受到保护;有利于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林业优良品种对外经济技术贸易的发展。因此,我们要逐步扩大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种和属,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大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培训与宣传工作。

第四,充分利用WTO的农业规则,调整林业绿箱政策。绿箱政策是指在我国加入WTO的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在农业问题上,那些对贸易和价格不发生直接影响的农业补贴睛策,如基础设施、科研、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府投资不要求削减。一是加强林业科技开发,成果推广,教育培训投入,增加对林科研的重点投入。二是把要技术开发和推广体系的重点转向社会化,加大对农民科技文化教育培训的投入,努力提高农民素质,逐步建立有利于农民企业家成长的培训的投入,努力提高农民素质,逐步建立有利于农民企业家成长的教育培训机制;三是继续深化林业推广体系的改革,大力提倡和鼓励林业企业的技术推广,逐步形成以企业,科技推广站,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各种产业化组织为主多元林业科技推广体系,以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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