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松香工业的历史、现状与今后的发展趋势

200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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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森林工业局  总工  李佑忠

   江西省松香工业起步于建国初期的1951年。当年,私营铅山县福华松脂厂建立,成为全省首家采集松脂加工松香的厂家,年松香生产能力100吨。到1958年,全省松香生产企业达33家,松香生产能力达到16000吨,实际产量近万吨。50年代,全省松香生产均采用直接火滴水法,工艺落后、产量较低,质量差,事故多。1951――1959年全省生产松香4.24万吨,年平均产量为 0.53万吨。

   60年代,江西省松香生产稳步发展,松香生产企业增加到49家,松香生产能力达35000吨,其中,蒸汽法生产企业2家,蒸汽法生产能力约5000吨。1960――1969年共生产松香 17.36万吨,年平均产量为1.7 36万吨,比5 0年代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70年代,全省松香生产进一步快速发展,松香企业发展到1979年的57家,其中,蒸汽法生产企业发展到16家(包括小蒸汽法生产线6家)。年松香生产能力达56000吨,其中,蒸汽法(包括小蒸汽法)生产能力达到360000吨,超过直接火滴水法生产能力。1970――19 7 9年全省共生产松香33.96万吨,年平均产量为3.4万吨,比60年代产量增长一倍。

   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松香厂发展到78家,遍及全省55个县市,年松香生产能力达7.1万吨,实际产量也进一步有所增长,10年共生产松香36万吨,年平均产量 3.6万吨, 1982年生产松香5.7万吨,为历史最高年产量。在国家创优政策的指引下,松香生产企业普遍开展质量管理活动,重视产品质量的提高,争创优质名牌,安远县化工厂的龙山牌松香,定南县化工厂的仙岭牌松香,会昌县化工厂的劲松牌松香、永丰县有机化工厂的飞船牌松香、广昌县化工厂的三角牌松香,寻邬县化工厂的寻松牌松香,先后被评为省优和部优产品。这一时期,尽管实际投入生产的蒸汽法松香厂只有 9―10家(小蒸汽生产线均未使用),占全省实际生产数的12%,但蒸汽法生产松香量却占全省松香产量的50%左右。

   80年代,我省松香、松节油深加工产品有了较大发展,松香深加工产品主要有电缆松香、浅色松香酯、松香改性树脂系列。生产企业15家,生产能力6500吨,实际产量5500吨左右。松节油深加工产品主要有合成樟脑、松油醇、浮选油、萜烯树脂等,生产企业15家,年生产能力7300吨,实际年产量4500吨左右。

   进入 9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快,松香产供销计划取消,价格放开,我省松香工业发生了剧烈震荡与变化。一是松香厂急剧无序发展,到1999年,全省松香企业达159家,其中,蒸汽法生产企业增加到21家。无论滴水法还是蒸汽法生产企业及生产能力都在80年代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倍,年松香生产能力达到了 15万吨,其中,蒸汽法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达7万多吨。但是,实际松香产量却长期徘徊,甚至出现萎缩。1990――1999年实际生产松香28.9万吨,年平均生产2.89万吨,比80年代减少了20.4%,而且1998年――2000年连续三年松香产量不足2.5万吨。

   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全省松香生产企业161家,实际生产能力达15万余吨,其中,拥有蒸汽法生产线企业22家,年生产能力可达8万吨,直接火滴水法生产企业139家,生产能力达7万余吨。全年全省实际生产松香2.45万吨,企业平均实际生产仅152吨,其中,实际投入生产的蒸汽法生产企业13家,共生产松香13800吨,占全省松香产量的56.33%,实际投入生产的蒸汽法企业平均生产1061.5吨,而148家直接火滴水法生产企业(包括9家拥有蒸汽法生产线企业因脂源有限被迫改为直接火滴水法生产)共生产松香10700吨,平均每个企业仅生产72.3吨。

   松香二次加工产品生产企业15家,年生产能力6500吨,主要产品仍是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电缆松香、造纸胶料等,实际生产企业仅有5家,实际生产的产品是210#、138#、424#、422#等松香改性树脂约1760吨;松节油二次加工产品生产企业10家,年生产能力11300吨,主要产品为合成樟脑、松油醇、萜烯树脂,生产能力分别为2000吨、3800吨和5500吨。去年实际生产企业7家,实际产量约4600吨。

   从90年代直至近两年,全省松香业呈现小厂遍地开花,生产能力不断扩张,而实际产量长期徘徊甚至萎缩、产品质量下降,深加工产品开发停滞,而且一部分产品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况。大批过去的骨干松香企业债台高筑,产量锐减,亏损严重,运营困难,最终不得不转包或租赁给个体经营。而多数承包或承租人经济实力有限,且松脂采割、协调各方面关系能力和经验不足,大部分松香产量不是增加而是减少,部分蒸汽法生产企业因此被迫放弃蒸汽法生产而转用直接火滴水法生产,产品质量无疑明显下降。

   江西省松香工业整体上出现长期徘徊甚至倒退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成片的可供采脂的马尾松林面积不断减少,湿地松资源大面积尚未进入采脂期,加上由于一些企业和脂农只顾眼前利益,不严格按采脂规程采脂,大剖面,采小树甚至采死树等过度开采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不良影响,致使不少可采脂资源林场、林农不让开采,出现了资源过度开采与长期闲置并存局面,从松脂资源上受到影响。 二是松香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品单一,且长期习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营,应对市场经济的经济实力和营运能力差。三是小农经济意识浓,肥水不流外人田,有片林子就想办个松香厂,在浙江等外省个体松香经营者蜂拥而入的情况下,形成小厂遍地开花,小厂与大厂争原料的恶性竞争局面。四是绝大多数企业改制后,都有一个震动和适应的过程,尤其是私营业主,无论组织松脂采割,生产经营管理,还是市场的熟习和把握,资本的积累与投入,都需要有一个过程。

  10多年来,江西省松香工业尽管一直处于徘徊甚至倒退局面,但今后这种局面将会较快得到改变,步入恢复与发展新阶段。首先,近年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在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现有松林资源,大力发展松香生产形成了共识,湿地松资源最多的吉安市林业局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把发展松香生产作为该市的支柱产业来抓,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认可,并多方面给予支持。其次,松林后续资源丰富,松脂采割有潜力。据最新二类资源清查数据反映,全省有马尾松松林面积 4700万亩,活立木蓄积 7800万立方米,国外松,主要是湿地松林面积890万亩,活立木蓄积1100万立方米,随着这些松林逐步进入采脂期,特别是湿地松林逐步大面积进入采脂期,我省松香产量将稳定回升,估计2005年达到57000吨的历史最高产量不成问题,2010年松香产量将达10万吨以上。随着松香生产的稳定回升与发展,松香、松节油深加工产品必然会有一个大的发展。另外,随着松香企业的改革改制完成和不断深化,改革的震动期将很快过去,一批有作为的外资、合资企业、私营业主发展松香生产的决心很大,可谓雄心勃勃,如2001年两个浙江私营老板在吉安市的泰和县和永丰县分别购买了4万亩和6万亩湿地松中幼林作为发展松香生产基地,计划做长期发展。安福县林产化工厂在进行企业改制的前提下,计划用1―2年时间将现年产3090吨松香产量扩大到10000吨,并新上了3000吨松油醇生产线,去年已投入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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