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日报2005年02月23日报道 松阳县竹源乡某村的叶某,在江西采松脂期间,因老板拖欠了工钱,盗走老板的松脂拿去卖,作为工钱的“补偿”,自以为合情合理,不会触犯法律。没想到刚回老家不久,就被警方抓获归案。
1月21日,松阳警方接到江西省余干县警方要求抓获在江西偷盗的竹源乡某村村民叶某的协查函。接案后,松阳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布控。2月21日,当叶某在县城某出租房露面时,就被警方抓获。
原来,叶某在去年2月在江西省余干县替王老板采松脂期间,因采松脂价格低,赚不到钱,连日常生活开支都比较困难,每月靠预支工资生活。9月中旬后,叶某没有预支到工资,就起贼心盗走王老板的松脂,并得赃款1400余元。现叶某已移交江西省余干县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