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产品对外贸易首次实现顺差

林业产业信息网
20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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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进出口贸易总额179.6亿美元,顺差4.2亿美元
   
    今年上半年,我国林产品对外贸易首次实现顺差,林产品贸易还有发展潜力,出口将进一步扩大。
   
    近年来,我国林产品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贸易逆差大幅缩小。据海关统计,2004年全国林产品进出口总额为323.3亿美元,对外贸易逆差3.5亿美元,同比减少16.3亿美元;今年上半年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179.6亿美元,同比增长17.7%,其中,出口91.9亿美元,增长31.1%,顺差4.2亿美元。与此同时,林产品进出口结构不断优化,进口逐步转向资源性产品,主要有原木、锯材、木浆及废纸、纸及纸制品等;出口则以附加值较高的深加工产品和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主要有家具、纸制品、小木制品、人造板、锯材、藤草苇及其制品等。
    
    根据我国林业产业发展、林产品出口现状和发展潜力,我国将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林产品国际贸易。
    
    一是结合国内产业发展规划,从区域布局、结构调整、市场流通等方面研究林产品出口潜力,制定出口发展规划。在巩固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传统林产品出口地位的同时,大力发展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经济林产品、竹产品等出口及竹藤花卉、森林食品等特色新兴林产品出口。
    
    二是加强我国林产品出口的产业结构升级,积极发展木材加工业尤其是精深加工业,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研发植物新品种,加强种苗培育。
    
    三是加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制定和修订与国际接轨的林产品质量标准,完善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完善产品检测检验体系,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四是通过促进林业产业优化升级,打造龙头企业,创造国际名牌产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市场发展前景、竞争力强的外向型龙头企业。
    
    五是加快完善林产品供求及进出口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行业组织,提高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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