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门市日前召开全市生态市创建暨节能减排工作会议,海门市有关负责人说,城区沿江化工企业要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搬迁,对超过整治搬迁时限的企业,将依法停产或强制搬迁。要把创造清新整洁的环境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尽为民之责,谋为民之策,行为民之举。
近年来,海门市城区空气异味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为解决这一问题,海门市邀请江苏省环保厅的有关专家,深入化工企业,逐个车间、逐个工段开展督察和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化工企业先后投资近千万元,新增治污设施56台(套),消除废气排放隐患10多处,城区空气异味有所减轻,但仍有偶发事故性废气扰民现象发生。
按照江苏省化工企业“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的整治要求,海门市制订了城区沿江6家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海门市环保局、发改委等单位将全力督促江滨二化、争妍化工、新港化工、帕源化工、宝龙化工、龙翔化工6家企业尽快拿出工艺改进和完善方案,经有关专家论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确保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搬迁。
为确保城区沿江6家化工企业整治搬迁到位,根据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海门市与搬迁企业签订了搬迁工作责任状,确保企业按规定时间做好搬迁工作,并做好老厂区停产和环境恢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