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云南涌动林改春潮

新华网
200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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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一场以明晰林地林木产权为主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云岭大地有序地展开。3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09年5月底,全省完成确权面积25366.31万亩,占全省集体林面积的92.2%;发证面积21093.96万亩,占确权面积的83.2%和全省集体林面积的76.7%;昆明、红河、普洱、楚雄等4个州市已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省级检查验收工作;今年底,全省将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全面推进配套改革工作。七彩云南涌动林改春潮。

  一、大胆探索,闯出云南林改新路

  云南是一个边疆民族山区省份,也是全国重点林区之一。全省林业用地面积3.64亿亩,占国土面积的 61.5%;森林覆盖率近50%,活立木蓄积量达15.48亿立方米;在林业用地中,80%是集体林地,涉及农户845万户。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林业经历了"三定"、扩大林业经营自主权和"四荒"出让等改革,实施了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加快了八大林产业发展,林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是,由于产权不明晰、责权利不统一,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没有确立,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林业的发展,林业长期处于"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穷林农"的状态。2006年,我省在学习借鉴福建、江西等改革先行省经验的基础上,从云南天然林多、生态保护面积大、边疆多民族地区等特点出发,大胆探索,认真实践,走出了一条符合云南实际的林改工作的路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高位推动,党政主要领导抓林改。3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林改工作作为加快云南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头等大事来抓。省委、省政府根据云南的省情、林情及时对林改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委书记白恩培,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省委副书记、省林改领导小组组长李纪恒,副省长、省林改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孔垂柱,省政协副主席、省林改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省林业厅党组书记白成亮等领导多次深入农村基层第一线,开展调研并指导林改工作;省人大、省政协也多次对林改工作开展视察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领导,成立了省林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政策,抓好督查推进工作。3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6次全省性的专题会议,对林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国家林业局先后两次在我省召开座谈会,对我省的林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及时指导。省委、省政府建立了16位省级领导挂钩联系16个州市的林改督导工作制度以及领导小组成员挂钩联系、成员单位联络员、林改巡视督查和林改目标责任制度;省政府将林改工作列为20项督查事项之一,定期进行督查。林改期间,全省共成立各级林改组织领导机构14568个,形成了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党政主要领导抓林改,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四套班子齐参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强势推进林改工作的新局面。

  认真谋划,循序渐进抓林改。林改刚启动时,我省采取先在9个县市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才在全省全面推开的做法,使林改工作得以健康发展。省委、省政府在多次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从云南实际出发果断决策,把林改范围扩大为全部集体林,并对生态公益林区、自然保护区、天保工程区的集体林改革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针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3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意见》、《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等文件,确保了全省林改工作的持续、有序推进。

  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抓林改。我省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林改始终。多次邀请中央各大媒体到我省开展林改宣传和文艺采风活动;组织省内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重要媒体,采用开设专栏、集中报道与定期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林改工作。在基层,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印发公开信、制作标语、开展知识竞赛、开办宣传专栏、组织群众文艺宣传队演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等多种形式,把林改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宣传到村、到组、到每一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省委、省政府还专门召开林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会,向在昆明的副厅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通报林改工作进展情况,解答有关问题。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林改工作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

  规范操作,严格依法依规抓林改。我省始终坚持林改的方向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具体操作不走过场,不违背农民意愿、更不损害农民利益。严格依法办事,对林权分不分、怎么分、什么时候分、分到什么程度,都由农民集体讨论决定。做到林农情况不明不动手,不了解政策不实施,公示有异议的方案不审批。实行村民小组会议通知签收、会议签到、实施方案签字、林地界限确认书签字、合同签字、村委会对村民小组实施方案决议签字等"六签名"和实施方案、工作程序、林权现状、林改结果"四公示"制度,确保林改的公开、公正、公平操作。对每一片山林、每一个地块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确保将林权证发成"铁证"。

  强化保障,积极创造条件抓林改。我省采取"硬抽人、抽硬人"的办法,从各部门、各单位抽调懂法律、政策、技术,有农村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林改工作队。不少州市还从高等院校抽调学生充实林改力量。从2007年起,我省还向每一个建制村派驻一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3年累计派出1.4万多人。省委、省政府要求凡是有林改工作任务的地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同时也是林改工作队员。林改期间,全省参加林改的工作人员达56.06万人次。其中,工程技术人员达5.1万人次。目前,我省各级共投入林改经费10.27亿元。其中,中央补助2.91亿元,省级投入5000万元,州市、县级投入5.34亿元,乡、村及其他投入1.52亿元。人员、资金、技术力量的落实,确保了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抓林改。我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生态公益林区、自然保护区、天保工程区的集体林改革,有针对性地出台指导意见和操作办法;多次组织力量,对迪庆州藏区林改进行调研,并作出部署,使迪庆藏区既保持了社会的稳定,又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林改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老干部、老党员、老族长的作用,依靠民间力量化解了大量林权纠纷,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村组、村组纠纷不出乡镇、乡镇纠纷不出县区、县区纠纷不出州市,大部分省际纠纷也在基层得到有效调解。到今年5月底,全省已排查山林纠纷162243起,调处了157613起,调处率达97.1%。

  创新机制,完善配套措施抓林改。在加大主体改革力度,确保改革质量的同时,我省积极推进配套改革。一是出台了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从2009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资金,对6000万亩省级公益林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二是出台了《云南省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三是出台了关于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低产低效林改造、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保险等试点。四是加快建立林权流转服务体系、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三防"体系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全省已经建成林权流转服务中心31个。此外,《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立足发展,培植产业抓林改。3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立足发展抓林改,通过林改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努力培植支柱产业,促进林农增收致富。从2008年10月以来,仅半年多的时间,我省就相继出台了加快山区综合开发、加快核桃产业发展、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和推进优势生物产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与国家林业局签署了建设木本油料产业示范区的合作备忘录。从今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核桃产业,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油茶种植基地建设,认定、扶持92户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以林(竹)浆纸一体化,以松香、松节油、紫杉醇等为主的林化产业,以野生食用菌、林药为主的非木材产业,以竹藤、木材加工、野生动物养殖等特色产业和森林生态旅游业。

  二、辛勤耕耘,云南林改成效显著

  这场规模大、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云南大地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极大解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了"四权"。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改革形式,把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落实到农户,确立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农民可以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有权依法处置林地、林木使用权;可以对林权证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转让,并可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合作条件。

  二是健全了体系。林改使林权登记、林权变更、林权抵押在内的林权管理,木竹检量、评估、交易在内的林权服务,林产品、林副产品交易在内的林产品流通,以及林业投融资,林业社会化服务等体系建设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

  三是完善了机制。通过实施林木采伐管理改革、低产低效林改造、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使林业投融资环境得到改善,社会投入林业建设的资金大幅增加,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促进林业发展的政策机制;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和村务管理制度,自发成立民间护林组织,强化森林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防治服务网络,以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禁止乱砍滥伐为主的群防群治体系得到加强,激活了森林资源管护机制;通过扶持和规范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协会等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引导林农走集约化经营道路,提高林业经营水平,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

  四是调动了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林改中,各地纷纷出现广大林农认真规划林地,积极争苗造林的喜人局面。2007、2008年,全省造林面积分别比上年增加200多万亩,增幅达50%以上。林改后,许多农民群众自发组织起来,成立护林防火协会、组织护林队或开展轮流值班等形式,自觉地管护森林,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08年,全省森林火灾同比下降了18.5%,乱砍滥伐案件同比下降了11.8%。

  五是促进了生态改善。林改中,各地正确处理了改革与保护利用的关系,加强了资源林政管理,使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六是发展了产业。林改后,我省林产业建设加快,林业产值明显提高,林农收入大幅度增加。3年来,仅核桃产业就新增种植面积989万亩,全省特色经济林面积已发展到4400多万亩;林业总产值连续3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幅, 2008年达400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农民年人均特色经济林收入达340元。

  七是促进了和谐。通过林改,既明晰了产权,又调处了林权纠纷;既解决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又有效化解了沉淀多年的矛盾纠纷。许多村民小组借助林改,修订了村规民约,完善了村务管理制度,确保了村务管理公开、公正、透明。林改后,一些村从"上访村"变成了"稳定村",从"赌博村"变成了"文明村"。林改使林业的社会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促进了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八是锻炼了干部。林改培养造就了一支掌握民情、善解民意、熟悉政策法律和农村工作的干部队伍。许多林改工作队员都表达了一个共同心声:通过参加林改工作,对"三农"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既锻炼提高了自己,又与农民群众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文彬 杨云锦 何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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