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累积化工布局亟待调整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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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串的化工石化企业突发性事故,是偶然还是必然?

  7月28日晚,洪水将吉林省新亚强化工厂一批装有三甲基一氯硅烷的原料桶冲入松花江中,刺鼻烟雾弥漫。

  而在当天上午,1800多公里之外的南京市发生了化工厂爆炸。

  12天前,大连市输油管线爆炸,并引发原油泄漏。

  15天前,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

  近年来各地化工石化项目如雨后春笋般纷纷上马,大多布局在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城市近郊,其背后风险如何防范?

  “当前我国已进入了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的高速增长,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将取代个体的污染,成为我国环境安全的头号威胁。”早在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现环保部副部长)在当年全国化工石化项目环境风险大排查行动总结时就已发出警告。2006年的排查结果显示,总投资约1万亿元的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当时,环保部门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对今后新上的各类大项目推行规划环评,使环境保护提前介入宏观决策,从消极被动变为积极主动,从事后补救走向事前预防。四年过去了,环保部门对化工石化行业的环境风险预言成为今日现实情况的注脚,而加强事前预防的解决方案似乎仍然有待落实。

  “看上去是洪水引发的偶然性事件,但其实偶然性当中是有必然性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如此评价吉林化工原料桶被洪水冲入松花江一事。早在此次事件发生之前,涉事企业就已有“环保前科”。此次流入松花江的7000个化工原料桶来自永吉县经开区内的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吉林众鑫集团两家企业的库房。早在2006年10月17日,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就因存在未经审批企业擅自开工建设生产的环境污染隐患且废水超标排放处理,被处以停产治理,补办环评手续。2009年3月17日,该公司曾发生大火,燃烧物为六甲基二硅氮烷、硫酸、苯等有毒化学物质。事故后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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