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于今年10月底下发了《推进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精神,共同推进我省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推进配套改革,更好地服务林农,加速林业和林产业的发展,日前,省林业厅和省供销社就如何贯彻《意见》精神进行了研究。
据省供销社介绍,目前,全省供销系统已发展专业合作社近6000个,工商注册率约60%,规模居全国第二位,包括有经济林果、核桃、油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下中药材、野生食用菌、竹笋、花卉苗木、木材加工等类别。其中保山、大理、临沧等州(市)供销社加挂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办公室”的牌子,昆明市各县(市、区)、大理州、腾冲县等地相继成立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一个村有专业合作社、乡(镇)有服务中心站、县有农合会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正在形成。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显得尤为重要,为推进我省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比方达成如下初步意见:一是由省林业厅和省供销社尽快出台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目前在林农专业合作社建设中遇到政策法规、人员培训、资金扶持等问题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争取在今年内下发全省执行。同时,共同研究制定全省统一样本的“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明确职能职责,规范管理,规范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程序和运作程序,与实施意见一并下发全省。
二是认真抓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宣传培训工作,拟定于2011年一季度举办期全省推进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培训班,主要对林农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扶持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措施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并将任务分解到州(市)。同时,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为弥补供销社点少的不足,将乡镇林业站以及护林员纳入培训范围,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的技术指导作用,构建指导服务体系。
三是加快林农专业合作社和省级示范社的建设,按照《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争取2011年建立全省林农专业合作社2000个,省级示范林农专业合作社100个,2012年建立全省林农专业合作社3000个,省级示范林农专业合作社300个。由省林业厅提出示范社建设标准。四是整合双方财政资金,对符合扶持政策的林农专业合作社,形成全省统一的扶持标准,进一步支持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五是积极与省级相关部门协调林农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和统一林农专业合作社税务发票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