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提高个税起征点可增加工薪层可支配收入

华讯松香网
200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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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17日公布《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指出,今后个税起征点还将适时作出调整。不过报告认为,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我国目前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月,“三险一金”均可在税前扣除,同时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离退休工资等免征个人所得税,以此计算,月薪在2500元以下者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高起征点“高收入者最受惠”

  经济学家茅于轼去年曾表示,个税起征点应该提到8000元,个别地区个税起征点应提到1万元。

  不过,由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撰写的报告认为,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受惠多的也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比如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只能减少100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月;将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1050元/月。

  课题组成员之一朱敏昨天表示,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更应该提高起征点,全国来看,3000元是合适水平,但是地区和行业间要有所区分。

  朱敏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可增加工薪阶层的可支配收入,根据边际消费倾向,工薪阶层每增加1元的收入就加大了1元消费的可能,而高收入者则仅仅是银行账户上多了1元而已。因此他认为,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增加消费行为,明显拉动内需,因此当前形势下更应该进行调节。

  “可能造成公共服务支出降低”

  财政部报告认为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税种,征收的收入主要用于补助弱势群体等,如果扣除额提高过多,高收入者交税大量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也就减少,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以及社保、教育、医疗等支出也都会受影响。

  中国社科院价格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昨日表示,当前起征点为2000元是相对合理的。首先就如财政部所计算的,因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情况下,反而是高收入者税收减少更为直接。

  其次,他认为应该从财政收入“收”和“支”两方面来衡量,提高个税起征点将降低税收,造成财政收入减少,尤其在当前财政收入压力较大情况下,由此可能造成公共服务的支出降低。

  措施

  个人重要资产信息将“联网”

  财政部17日发布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中提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是个税改革的目标。就相应的征管及配套条件上,报告称要实行个人重要资产实名登记制度等。专家表示,个人重要资产实名制的关键是建立个人综合收入信息系统。

  当前,消费者购买住房、汽车、股票等都已经实行了实名登记,那么这个制度还需要如何加强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该制度的核心,是要建立可供税务部门查阅的个人综合收入信息系统,填补征管漏洞。

  他说,比如一个人在某个银行存款,又另外去购买了基金、股票,还有其他投资行为,但是这些信息彼此都是孤立的,而且有些是难以被税务部门监测的,那么税务部门就无法掌握个人收入的综合信息,达不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条件。

  除了个人重要资产实名登记,财政部表示,还要大力推进居民信用卡或支票结算制度,尽快实现不同银行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建立健全海关、工商、劳务管理等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有关人员经济往来和收入情况信息的制度等。安体富昨日表示,当前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税制配套条件的硬件已经具备。(胡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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