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贵州林业改革发展。
《意见》提出,要紧紧围绕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林业支持保护体系。今后5年,完成营造林任务1500万亩,确保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指出,加快贵州林业改革发展,要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最根本、最长期的措施,一是继续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二是加强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三是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扩大生态建设成果。要加大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发展木材及木材制品等传统林产品,在产品的深度开发上取得新突破。要加快发展特色林产品,在培育林业特色优势资源方面取得新突破。要大力培育林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加强林业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带建设。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景观资源为依托,充分开发森林文化、游憩等功能,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打造特色精品旅游线路。要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做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从2009年起,省财政建立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林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林业产业规模化发展。
《意见》要求,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建立健全林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林业金融支撑制度,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健全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并出台《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姚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