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

华讯松香网
20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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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福建省将从2007年开始实施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据介绍,该项风险抵押金由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按时足额存储,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救、救灾和事故善后处理。今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按规定从抵押金中提取资金,用于第一时间之用。

    在风险抵押金的存储金额方面,有关部门要求,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30万元,中型企业不低于100万元,大型企业不低于150万元,特大型企业不低于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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