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至30日,自治区环保厅污染减排督查组到我市,对2010年我市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对我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减排工业项目关停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于5月30日听取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的汇报。据悉,我市列入《2010年度自治区减排计划》的减排项目7个,包括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6个,为5个城镇污水处理厂,1个关停淘汰工业企业项目(岑溪市松香厂),以及二氧化硫结构减排项目1个(梧州昌梧皮革有限公司)。
减排项目建设方面,岑溪、苍梧、藤县三处污水处理厂已进水调试,蒙山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可于6月30日试运行。岑溪市松香厂、梧州昌梧皮革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方面,1~5月全市完成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1个和51个(含历年结转项目),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达0.23万吨,二氧化硫削减能力达0.39万吨,各占全年计划削减量的26%、42%。
督查组认为,梧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扎实有力,主要污染物削减成效明显。督查组建议,梧州市应在确保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同时要强化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督查,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要加强对厂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在线监测运行管理、项目档案的建档能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加强配合,密切协作,继续挖掘减排潜力,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防止已关停的项目死灰复燃。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全桂寿代表市政府发言,要求市各有关单位要意识到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及严峻性,认真对照督查组提出的意见,扎扎实实落实好整改任务。此外,要多深入一线督查、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困难,确保减排任务足额完成。
在全桂寿的陪同下,督查组分别来到岑溪污水处理厂、岑溪松香厂,苍梧污水处理厂、梧州昌梧皮革有限公司,藤县污水处理厂、蒙山污水处理厂、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现场,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设备运行、项目关停等情况进行实地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