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林业产业化建设成绩斐然

湖南省农调队综合处
200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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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南林业在建设完备生态体系的同时,高度重视产业体系的培育,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位一体”,林产、加工、生态旅游同步发展,一、二、三产业同步增长,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林业产业化系统,呈现出喜人的发展局面。但也存在一系列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林业产业化建设成绩斐然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产业发展环境得到优化

    湖南省委、省政府将林业产业化建设列入了农业产业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省政府每年都拿出了一定的资金扶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人民政府就加快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竹产业、杨树生产和花卉产业等相继下发专门文件。2004年3月,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各地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支持、行业服务、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机制创新等办法,鼓励林业产业的发展。益阳市委、市政府将发展毛竹和杨树作为区域经济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永州市芝山区区委、区政府将发展异蛇产业作为农民的“致富工程”、财政增收的“聚财工程”、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工程”和走向世界的“龙头工程”来抓,区长、区委书记挂帅,组建了专门班子,筹措了工作经费,形成了养蛇—加工—销售—旅游为一体的产业化经营格局。特别是各地纷纷出台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优惠政策,使林业产业呈现欣欣向荣的局面。全省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营造商品林达到3140万亩,占商品林总面积的31%;1.8万家林业工业企业, 98%属民营;花卉、苗木产业中,非公有制经济在种植面积、投资额以及产值中所占比例都达到了98%以上。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导产业发展时,始终把发展林业产业置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去考虑,根据主导需求确定产业的发展方向;始终把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作为林业工作的两大目标,促进林业产业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始终把林业产业发展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着力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发挥作用;始终把培育森林资源作为林业产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全面加大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基地建设;始终把培育和发展林产工业龙头企业作为林业产业化的关键环节,以企业带基地,基地带农户,进行规模扩张;始终把林业产业发展放在开发利用森林的多种资源上,不断丰富林业产业的内涵,拓展林业产业的外延,从而保障了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林业产业得到壮大

    1、林业产业已经发育成为涵盖一、二、三产业的大产业。

    湖南林业比较注重产业体系的培育,林产、加工、生态旅游同步发展,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位一体”,一、二、三产业同步增长,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林业产业化系统。林业第一产业突破了松、杉大省的传统格局,杨树、桉树、毛竹、桤木等速生用材树种和苗木花卉得到较快发展,林种、树种结构得到优化。林业第二产业形成了木材采运、人造板、木竹浆造纸、家具、地板制造、森林食品、林产化工等门类齐全的林产工业体系。林业第三产业形成了以湘西北、湘南、湘中、湘东等为骨干的森林生态旅游干线,建立了四通八达的林产品购销网络。到2003年底,全省林业用地面积达到1.86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58.47%。有林地面积达到1.48亿亩,森林覆盖率53.67%,活立木蓄积量3.23亿立方米,均位居全国前列。油茶林2000万亩,年产茶油8.9万吨,居全国第l位。毛竹1068万亩,立竹15.35亿根,居全国第4位。国有林场177个,经营面积1163万亩。森林公园63个,居全国第2位。国有苗圃97个,经营面积5.89万亩。每年为社会提供2000多万立方米活立木和1.5亿根竹子。按国家林业局统计口径,2003年林业总产值361.8亿元,居全国第2位。

    2、基地规模不断壮大,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提高。

    全省以九大林业重点工程为载体,把森林资源的培育作为发展林业产业的基础来抓。近6年来,全省基地造林1175.1万亩,占用材林总面积的16%,蓄积量达到5971.42万立方米,占用材林总蓄积量的27.4%。垦复竹林500万亩,竹林亩平增加立竹70余株,平均胸径提高到9.3厘米。垦复油茶600万亩,改造低产油茶林150万亩,亩平产油由原来的5—6斤提高到8—10斤。完成水果品种改良260多万亩,淘汰低效果树种植面积60多万亩,增加小水果面积40多万亩。洞庭湖区新建杨树林基地250多万亩。各种林产品加工企业累计建立原材料林基地550万亩。4823个造林大户,营造林面积达到156万亩。

    3、林产品加工业初具规模,林业产业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现在,全省已经建成包括木材采运、制材、人造板、木竹浆造纸、木竹地板、林化、林油、林药、森林食品计13大类2000多种产品的门类齐全的林产工业体系,各类加工企业达1.8万多家,小作坊10万多个,有泰格林纸集团、长元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39家省级林产工业龙头企业。已经形成中高密度纤维板、木竹浆纸、竹胶合板、竹地板、细木工板、松香、森林食品等一批主导产品。泰格林纸集团的纸产品、株洲松本林化有限公司的氢化松香系列产品、会同金裕公司的高档豪华竹地板、湘潭恒盾集团的竹菜板、永州熙可食品有限公司的林果罐头、金浩植物油有限公司的精炼茶油、永州之野异蛇实业有限公司的异蛇酒和异蛇药和双牌九龙工艺美术公司的竹木工艺品等产品,饮誉国内外市场。2003年全省生产人造板145万立方米、竹木地板和复合地板620万平方米、竹木家具100万套(件)、木竹浆造纸54万吨,林产工业总产值达到95亿元。

    4、新兴产业由小到大,已成为林业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近年来,森林旅游业、花卉苗木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从起步到迅速发展,规模逐步扩大,经济效益快速增长。森林公园已经遍布全省14个市州的60个县市区,经营总面积达346.5万亩,年接待旅客500万人次,基本形成了相互联系、各具特色的森林旅游格局。张家界市实施旅游立市、旅游兴市战略,森林旅游已成为该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50万亩,总产值16亿元。以浏阳柏加、长沙跳马为中心的浏阳河苗木花卉产业带初步形成,还有一批“花木之乡”和苗木花卉基地星罗棋布于三湘大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发展到263个,驯养种类128种,存栏量35万头(只),有大小动物园18家、狩猎场2处,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长沙岳麓山鹿场等一批繁养、加工骨干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林产经济实力增强

    据林业部门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南林业向社会提供活立木5亿多立方米,折合木材3.5亿立方米;消耗竹材20多亿根。其中,森工企业提供木材2.5亿立方米、竹材17亿根、人造板800多万立方米、木竹浆纸680多万吨、贴面板2700多万平方米、竹木地板4600多万平方米、森林食品和药材加工产品70多万吨,累计上交国家利税80多亿元。据抽样调查,2003年湖南农民人均从林业生产中获得的纯收入为28.44元,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1%。据林业部门分析,现在全省山区、丘陵区、平湖区农民收入来自林业的比重已分别达到40%、25%和12%(林业部门口径,包括林业二、三产业)。在76个重点林业县市区,林业产业已经成为当地财政和农民致富的支柱之一。2003年,怀化市林业产业总产值44.34亿元,分别占GDP和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19.24%和49.51%;邵阳市林业总产值28.6亿元,分别占GDP和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的11%和20.35%;绥宁县林业总产值12.6亿元,分别占GDP和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的70%和90%以上,占财政收入的70%;桃江县林业总产值为11亿元,占GDP和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的46.37%和78.6%;资兴、会同、洪江、江华、双牌、安化、永兴、武陵源、新化等县市区,林业产业总产值都占到GDP的20%以上,占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的35%以上。浏阳河花木产业带、洞庭湖区的杨树产业、桃江的竹产业等林业产业项目,都使广大群众得到了巨大实惠。目前,全省林业产业从业人员已经达到318.6万人,其中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户5491户20万人,花卉生产经营人员22.43万人,梅花鹿等野生动物驯养场2346个3万人,野生植物培育基地4829个7万人,林木种植户51.32万户205万人,木材加工企业1.02万户50万人,林产品经销企业8900家10万人,森林生态旅游从业人员1.1万多人。涉林人员达到1600多万人。

    (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增加

    林业产业的发展,构筑起了湖南良好的生态屏障。如洞庭湖区大力发展杨树生产,整个区域的森林覆盖率由20世纪70年代初的23.6%上升到现在的34%,鸟类由114种增加到255种。在芦苇地、滩、洲及退田还湖的适宜地栽植杨树,减少了泥沙淤积,有利于泄洪减灾。在杨树为骨干树种组成的农田防护林体系中,林网内早稻平均增产6.8%,晚稻增产12.4%,空壳率减少6%,千粒重增加0.2克;油菜增产7.1%,苎麻增产24%。特别是全省森林公园的开发,不仅为林业事业的壮大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张家界市的干部群众感慨地说:“没有张家界林场,就没有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也就没有今天的张家界市。”

    二、林业产业化建设任重道远

    总的来看,湖南林业产业发展的形势是好的。但是与时代的要求差距很大。从横向比较,相邻省区林业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尤其是东南沿海省区发展更快。浙江是个资源小省,如今已成为竹业大省、木业大省、花木大省、森林食品大省,90个县市区已有51个县市区林业产值过了5亿元。从省内来看,林业产业在农村经济中所占比重还不够大,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还不够高,与林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适应。目前,湖南林业产业的突出问题是:

    1、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主导产业和产品发展不快。产业结构中,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为:55:27:18。一产业比重大,二、三产业比重小。主要用材树种结构上,松、竹、杨、优良阔叶树种供需偏紧,而传统树种杉木相对过剩。经济林品种上,低产品种多,高效品种少;一般品种多,名特优新品种少;鲜果多,干果少。人造板、木浆造纸、家具制造、松香加工等主导产品发展滞后。如2003年全国生产人造板已突破3000万立方米,而湖南只达到145万立方米,排在全国第15位。湖南松树资源与广西接近,而松香产量只有广西的1/15。

    2、投入不足。由于缺乏对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的必要扶持,使之基本处于放任状态,不少企业靠原始资本缓慢积累,规模小,缺乏技术改造能力,产品多年一贯制。全省规模以上的大型林产加工企业只有8家,中型的12家,家庭作坊式的较多。人造板企业多在3万立方米以下;竹胶合板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一般都在3000立方米左右。产品加工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精深加工产品少,初级加工产品多。全省林产品中,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称号的仅4个。另外,还缺乏对退耕还林工程后续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会对生态建设造成一定影响。森林公园基础设施较差,旅游接待能力低。

    3、政策不配套。一方面,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政策、木材和林产品运输政策等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法律法规滞后;另一方面,有些现有政策还不够落实,特别是中央林业决定和我省贯彻意见规定的多种优惠政策,兑现较少。

    4、对农户带动能力不强。湖南山地面积大,但农民从林业生产中获得纯收入仅28.44元,仅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1%。无法带动广大的农民致富。

    三、加快林业产业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今年,中央和省委把增加农民收入摆上了重中之重的位置。搞好林业产业化建设,对于增加农民收入至关重要。林业产业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创新思路,优化管理,依靠科技,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一)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协调互动的原则,切实认真地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规划要切合实际,要以建设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支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调整优化第一产业,全面提升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搞好布局,大力培育并形成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和发展目标,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1、以调整树种结构为重点,大力发展以松树、毛竹、杨树、桤木、桉树等为重点的速生丰产用材林,以油茶、干鲜果、茶叶为重点的名特优新经济林及花卉苗木、木本药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形成若干个各具特色和规模大、集约水平高的原料林基地和特色经济林果之乡或产业带。

    2、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现代产业为重点,突出发展人造板、木竹制浆造纸、木竹家具地板、林产化工、森林食品(含油类)、林药加工等六大支柱产业,培育一批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产业或企业群。

    3、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和林产品交易市场,充分利用三湘四水名山名湖名人名城等自然地理和人文优势,努力打造以湘西、湘南、湘东等6大精品旅游线路为主体、若干景点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旅游网络。

    (二)继续深化林业改革

    要改革和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对已经划定的自留山要继续归农户长期无偿使用,分包到户的责任山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并引导其向适度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发展。鼓励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调整完善林木采伐利用政策,对商品林采伐适度放活。坚决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收政策,减轻林业税费负担。切实搞好国有林场、苗圃改革,搞活国有场圃经济。不断深化森工企业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采取靠大、兼并、破产重组、整体或分块出售、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方式,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国有森工企业改制改组,发展股份制或民营经济,使国有资本有序退出。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干部职工,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建设,生产的林木归投资者所有。力争到2010年,实现责任山联合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经营面积占总面积的比重由目前的6%提高到30%以上;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面积占林地面积比例由目前的10%提高到30%以上。税费占木材销价的比重由40%左右降低到15%;所有国有森工企业完成改制;50%的国有林场、70%的国有苗圃基本退出国有经济序列。要重视和发挥行业协会在林业产业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构建“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的新型产业化模式。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切实保护生产经营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总之,要通过调整林业生产关系,改革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极大的解放林业生产力。

    (三)切实抓好森林资源培育

    森林资源是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要抓住国家实施速生丰产林工程的机遇,建立一批高效、优质、速生、丰产的用材林基地,满足各类加工企业生产需要。以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为重点,采用先进科技成果和技术,加速改造低产林,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以油茶、干鲜果、茶叶、杜仲、五倍子、金银花等为主的木本油料、森林食品、森林药材和工业原料等名特优经济林种植基地,提高经济林产品的单产和品质。大力推行承包、租赁、合作、联营等多种经营形式,鼓励以木、竹、经济林为原料的加工企业以“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的经营形式建立原料林定向培育基地。

    (四)大力扶持龙头企业

    要切实落实国家和省里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扶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企业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对中幼林抚育间伐材、经济林产品、生产林化产品的原料、不以原木原竹为原料的林副产品免征育林基金。鼓励加工企业间进行联合与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实施产业重组,以市场为导向,扩大主导产品的生产规模,延长加工产业链,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方式,实现集成成长。鼓励企业以资产、技术为纽带,以拳头产品、优势资源、专业市场为依托,组建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培育一批覆盖面广、带动能力强的国家、省、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知名企业,构建比较发达的现代林业产业化体系。

    (五)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不断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和总体水平,强化科技成果和技术的系统集成与推广应用,切实提高林业产业化建设的科技含量。要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不断强化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在生产加工中的主导作用,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确保产品安全。要以林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等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为目标,推动林业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鼓励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开发与市场相结合,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制,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要强化林业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加速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增强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增强产品的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培育一批具有世界影响的林产品品牌。

    (六)加强市场体系建设

    建设和完善林业产业市场体系,加强对林产品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修改和完善木材及林产品运输管理制度。要协调好铁路等运输企业的关系,妥善解决木材及林产品运输问题。林产品加工企业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营销手段,建立和完善市场预测系统,及时掌握市场供求信息,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形式,提高林产品营销的组织化程度,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搞活林产品流通。

    (七)增加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投入。

    林业产业是弱质产业。各级林业部门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和投入。争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工业化建设引导资金、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等向以林产工业、森林公园基础设施、速生丰产林建设等重点林业产业发展项目倾斜,并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争取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林业产业发展项目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给予贷款。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认真实施好现有招商引资项目,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开展海外劳务合作,积极引导各种社会资金投向林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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