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尤溪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福建省林业厅
2007-06-13
阅读次数:4636
阅读字体 【

    尤溪县是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朱熹的诞生地,是全国南方集体林区48个林业重点县之一,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县,是“中国竹子之乡”、“中国金柑之乡”、“中国绿竹之乡”。地处福建省中部,全县总人口42.5万人,辖8镇7乡,土地总面积512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418万亩,有林地面积381万亩,有林地中商品林274万亩,占72%,生态公益林107万亩,占28%。森林覆盖率74.4%,活立木蓄积量1628万立方米,毛竹立竹量6000万株。林业在尤溪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全县上上下下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认识,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突破口来抓,其宣传之深入,讨论之热烈,参与之广泛,影响之深远,在尤溪县林业发展史上是史无前例的。通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了林业发展新机制的形成,增强了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优化了资源配置,增加了村集体和林农的收入,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确实是集体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变革,实现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目前,林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县应完成集体林权改革的村数249个,已完成248个村,占应改革村数的99.9%,集体商品林应登记发证面积289.34万亩,已发换林权证面积285.21万亩,占98.6%,已打印林权证本数19216本,发到林权权利人手中的林权证本数18671本,占97.2%。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一、林权改革的主要做法
    尤溪是一个山区大县,也是一个典型的集体林区。在现有山林中,89%的产权属于乡村集体和林农个人所有,农民人均林地面积达12亩,是耕地的10余倍,林业是乡村集体和林农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如何把山的潜力,林的优势发挥出来,为林业发展注入强劲、持久的动力,让尤溪林业更好地造福于全县人民,是历届尤溪县委、县政府积极思考,致力解决的重大课题。改革开放以来,尤溪县林业先后实行了林业“三定”、林业股份合作制、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但由于受当时认识水平和政策的局限,没有解决好发展林业的产权和利益机制的问题。2000年,尤溪县西滨镇坂兜村针对集体经营山林效益低,收益分配不直接,村民不能成为山林真正主人的情况,村委会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后,决定从山上找优势、挖潜力,山下搞调整、抓配套,走上了改革创新之路。村里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村两委和村民代表等13人组成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他们查阅了国家有关文件,听取各方意见,结合本村的村情、民情、林情,对所有权属于集体的9440亩进行了产权制度的全面改革。随后,尤溪县总结坂兜村的经验,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于2003年在全县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4年4月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两个试点县之一。这次改革的核心是集体林产权,目标是实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全面明晰集体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依法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林农以及社会各界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解放林业生产力,发展林业经济,增加林农收入,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围绕改革的目标和要求,尤溪县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一是领导到位。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扩大会和县长办公会,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各乡镇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实行“一把手工程”,有力地推动了林改各项政策的落实。二是指导到位。县、乡镇都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抽调业务骨干负责改革具体日常事务工作,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三是责任到位。县政府向各乡镇人民政府颁发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权登记发换证工作责任书,层层建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

    2、精心谋划,宣传发动
    一是广泛宣传求实效。县有线电视台开设了“林改之路”和“林改之窗”专题栏目,从2004年3月1日起实行滚动播放;各乡镇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发放宣传单11.3万多份,全面、深入、系统、形象地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具体做法以及改革的典型经验,为林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联系群众求深入。林改工作组进村后,召开多层次会议,统一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并深入农户,了解群众的意愿,始终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真正把维护好、实现好群众利益作为林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提高素质求发展。创办《林改动态》简报,刊登有关政策、法规和改革经验等;并且编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手册》1800本,分发给所有参加林改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政策业务水平,推动了林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3、健全机制,齐抓共管
    一是责任驱动。落实县领导挂包乡镇责任制,通过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查,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有序推进;乡镇组织落实副科以上领导和驻村工作组包村工作责任制,制订奖惩措施,共抽调工作人员1783人组成225个驻村工作组,负责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二是业务拉动。抓好业务培训,先后举办8期林改业务培训班,受训人员达1801人,深入基层开展政策指导、外业调查、资源评估、宗地区划、林权登记发换证等各项技术服务工作。三是服务推动。充实林业站林改一线的力量,切实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好政策,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4、依法确权,阳光作业
    一是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和结果四公开,有效防止“权力包”、“人情包”和“垄断包”。不论是改革工作小组的成立,还是改革方案的制定,都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后才组织实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强化民主理财监督。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规定,运用村务公开和村账乡代理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对林改收益资金和林地使用费的征缴、使用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5、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一是成立机构。县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督查小组,组长由分管农村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兼任,负责督促各乡镇改革工作进度、改革质量、队伍组织和工作机制的落实。二是完善制度。在制定全县林改实施方案的同时,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并贯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过程,确保了改革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三是业务督查。县林业局建立了14个挂包乡镇改革工作督查指导小组,由14位副科以上领导任组长,督查指导小组成员由林业局股室负责人组成,做好业务指导、进度调度、质量检查等工作。

    6、因地制宜,分类改革
    尤溪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允许多种形式并存,做到改革形式多样化,体现林权主体多元化,主要形式有以下五种:一是落实政策,自主经营。进一步稳定和落实自留山、“谁造谁有”政策,自留山和“谁造谁有”的林木、竹林、经济林产权确认到户,由农户自主经营。二是产权落实到户(组),家庭经营。集体山林实行划分到户(组),明晰产权,实行家庭或联户经营。三是押金管护,承包经营。1996年尤溪县集体林实行“林木押金管护承包,木材收益比例分成”改革形式,在深化改革中,认真组织“回头看”,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置和落实。四是公开招标,转让经营。村民群众对集体山林依赖性不强,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允许社会自然人和经营实体参与受让集体山林,实行公开招投标,由受让人自主经营。五是组建实体,合作经营。地处城郊的村或村民不依赖集体山林的,尊重村民意愿,组建股份合作林场经营,按股分配利益。乡镇集体的山林由乡镇林场经营,通过改革实现一定规模的林业生产大户,可组建个私林场经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二、积极推进配套改革
    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林权结构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主体分散化的新格局。为了适应改革后新的形势要求,尤溪县积极进行探索,及时推进配套改革。

    1、健全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一是创新森林保护“三防体系”。尤溪县按照“民办、民管、民监督、民受益”的原则,引导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之间自愿组合、自定章程、自收会费,组建以防盗防火防病虫害为主的群众性森林资源联防协会,以协会为载体,切实提高群防群治水平,构建新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2003年9月,西城镇三车林场业主谢绍棋牵头组建成立全省首家群众性护林联防协会。到目前为止,全县已组建护林联防协会93个,拥有1440个会员,其中包括198个村委会;协会下设191支扑火队,共有扑火队员2563名;协会联防面积188.8万亩。二是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大队。为了解决执法力量分散、执法职权不清、保障机制不顺等问题,县林业局于2005年5月1日正式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林业行政执法大队隶属林业局领导和管理,核定财政拨款编制80名,人员从持有林业行政执法证人员中通过考核择优录用,竞聘上岗。林业执法大队的成立,使林业内部分散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由林业行政执法大队行使,将进一步增强执法力量,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保障,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

    2、建立林业投融资新机制。一是构建林业投融资平台。为解决林业资金投入不足、融资难的问题,尤溪县积极探索林业投融资渠道和方式,县委、县政府领导通过多次同有关金融部门协调,召开座谈会,探讨研究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管理办法,于2003年11月制定了《尤溪县林木林地抵押管理办法》。林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林木资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部门贷款,同时成立了尤溪县森信林业担保有限公司,公司以县信用联社作为主办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作为协作银行,开展抵押担保贷款业务。三年多来,已为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担保贷款160宗,贷款累计总额5800万元,余额2600万元,有效地解决了林业生产经营者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开展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工作。为了解决农村林业经营者融资难的问题,尤溪县积极开展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工作,凡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拥有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从事森林资源培育、经营活动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林农,均可列为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的对象。贷款额度控制在2万元以内,县农信社按当年小额贷款利率直接核减3‰的月息标准发放贷款,林业局贴息不低于月息3‰,贴息1年,贷款期限1-3年。经过有关部门的努力,林农积极配合,现已发放贴息贷款1030万元。

    3、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办好“林业服务热线96355”。为农民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林业技术咨询,及时帮助农民解答营造林、防治病虫害疑难问题。同时,采取多种途径向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林木林地资产流转信息、木材及林产品价格信息服务。二是创建林业服务中心。2005年4月,成立了县林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将分散在各股室、事业单位对外服务职能集中由服务中心承担。为加快林业服务职能转变,创造优良林业生产经营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并根据区域分布,在西滨等乡镇设立10个分中心。三是健全林业中介服务机构。成立了2个林业调查设计中心,2个木材检验中心,1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并合理界定中介组织职能,规范中介组织服务行为,确保其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更好地为林业生产经营者服务。四是健全林业科技推广网络。进一步完善以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为核心,乡镇林业站、村林技员为纽带,林业企业、林业示范户为载体的县、乡、村、户林业科技推广网络。全县已聘用252名村级林业技术员,加强林业科技和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和普及,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科技素质。

    三、林权改革的主要成效
    林权制度改革的对象是林权,造福的是林农,影响的是全局,推动的是尤溪林业的发展。尤溪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主要表现在:
    1、增强了全民的法制意识。在开展林改工作中,由于广泛深入宣传《森林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这些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使广大干部、群众接受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增强了法制意识。同时,林改推动了农村民主化进程,林农知道了光村干部说了不算,只有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才算数;林改促进了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增强了服务意识,铲除了涉林腐败土壤。以前,干部下乡,被农民称为“三要”干部,如今他们成为农民致富的引路人、扶贫解困的贴心人,干群关系更融洽了。

    2、增加了林农的收入。2002年,尤溪县木材流通体制改革,取消了集体木材由采购站统销的中间环节,把经营利润让给林权所有者和木材生产经营者,全县还利达2640万元;2003年,取消了林业建设保护费、林业公路基金、教育附加费、农林特产税等,林农经营木材比改革前平均增加300元/立方米以上,全县木材税费减免达7500万元,有效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例如:城关镇园溪村林改前没有分红,2004林业分红人均420元,2005年林业分红人均500元,2006年人均达850元。

    3、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明晰产权,林农有稳定而丰厚的回报,广大林农和社会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改革前的2002年全县造林面积3.66万亩,非公有制造林面积6348亩,仅占17%;改革后的2006年全县造林面积6.25万亩,非公有制造林面积49881亩,占80%,是改革前的4.7倍。

    4、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能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给林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而且为村集体经济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收入。200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收益金达6773.12万元,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为村级债务清偿、公益福利事业建设、林业生产开发等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如全县各村由林改资收益金资助铺设乡村水泥路达466.8公里;西滨镇13个村解除了旧债,解困面积达65%;其它有的用于村部翻修,有的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有的用于投资办厂,有的用于林业生产开发,有的补贴村民修建沼气池,以沼气池建设带动改圈、改厕、改厨,使环境更加卫生,使村容更加整洁。

    5、加快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林改后,全县林产品加工企业达282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7家,被批准确定为市级成长型企业7家,省级龙头企业4家,2006年年生产人造板4.7万立方米,指接材7.7万立方米,锯材7万立方米,竹胶地板15.1万平方米,竹木工艺品84.2万件,松香及深加工产品5490吨,纸及纸制品1.3万吨。形成了人造板、林产化工、笋竹制品、纸品纸浆等系列产品为主的发展格局。2006年林业产值21.3亿元,占全县产值的四分之一,其中林产工业产值8.3亿元。

    6、促进林区秩序安定稳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经营主体地位更加明显,利益更加直接,责任更加落实,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林农成为森林的主人。许多林农在自己承包的山场设立护林告示牌、开设防火路、加强巡山护林,盗砍滥伐林木现象明显减少。林业刑事案件逐年减少,2006年林业刑事案件比2003年下降了58.7%,形成“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的良好氛围。同时,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凭证采伐,加强伐区管理,防止越界采伐、超量采伐等现象的发生。据森林资源建档统计,全县活立木蓄积量从林改前2003年的1507万立方米增加到2005年的1628万立方米,增加了8%。

    四、经验与体会
    1、组织领导是关键。尤溪县林改工作能取得一些成绩,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加强领导。2003年7月,县政府根据省、市精神,出台了《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全县性的大型林改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林改工作,县委书记亲自抓,县、乡、村都实施“一把手工程”。同时,县委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林改督查小组,纪委、监察局和林业局联合开展林改执法监察等有力措施,保证林改工作的开展。

    2、发动群众是基础。集体林权改革是一项牵涉千家万户林农利益的改革,所以,大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消除群众疑虑,使广大林农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只有群众发动起来,积极参与,林改工作才能顺利、规范地开展。

    3、依法规范是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大多数农户的直接利益,改革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而是要严格按法定的程序规范操作,只有充分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才能真正体现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才能不给改革留尾巴和后遗症,保证改革成果的质量。

    4、落实责任促进度。改革不赶进度,但不能没有进度和时间界限。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县政府向各乡(镇)政府颁发了林改责任书,落实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副科以上领导包村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并采取一月一调度,落实调研督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奖惩考核制度、进度通报制度等,以确保林改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5、搞好试点带全面。在开展林改工作中,全县先抽选35个村用近半年的时间进行试点,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纠正,形成一套既符合法律法规又切合本县实际的做法,并培养一批骨干力量,然后向全县铺开。在检查验收中,尤溪县选择2个村进行试验收,后分组对各乡(镇)有关村进行检查验收。这样,少走了弯路,节约了时间,保证了质量。在林权发证工作中,全县选择1个村试点,再召开现场会,各乡(镇)选1个村作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全面推广,收到很好的效果。

    6、认真检查保质量。为了保证林改的质量,尤溪县采取乡镇自查和县级检查的办法,逐村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受检单位提出补漏或限期整改意见,然后及时组织复查,直至合格为止。在林权发证中,组织村林改工作小组成员,林权权利人和林业站业务人员到山场实地拨交,对图、表、册、证、山、人进行核实,全部吻合后方予以发证,并由持证人当场签字,若有发现错误立即予以纠正、更改,确保不让一本错证流入社会。

    五、深化改革的思路对策
    尤溪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深化改革的任务仍然很重,制约的因素还很多,必须开展一系列配套改革。下一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全力落实好一个政策。对未落实家庭承包的林地,按照“均山、均权、均利”的要求,切实落实家庭承包政策,确保林农比较均衡地获得林地。对产权只明晰到村民小组(自然村)的,进一步明确经营主体,群众有分山要求的,根据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将产权落实到户到联户;群众愿意保留现有经营模式的,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明确利益分配方式,保证林农能从中直接受益。

    2、着力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做好林权证规范发放工作。按照林权证发成“铁证”的要求,探索建立质量保障机制,严格推行林权证现场发放制度,规范林权证附图制作,认真细致,层层把关,确保证山相符。加强县际“插花山”、“飞山”、“飞地”的林权证发放工作,各乡(镇)、国营场站在5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宗地区划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10月底前完成发证任务。制定林权动态管理办法,及时做好林权变更、注销和林权抵押贷款登记工作,保证林权登记发证规范操作、正常运转。二是做好林业投融资工作。以森信林业担保公司为载体,促进金融部门加大林业信贷,2007年力争放贷5000万元以上,重点解决林业经营大户和木竹加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拓展林业小额贴息贷款业务,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手续,积极向上争取发放林业小额贴息贷款额度,扩大规模和受益面,为林农个体和农村弱势群体发展林业提供融资服务。开展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林权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拓展森林保险业务,积极探索切合本县实际的保险模式和保费、保额的界定,争取年内有较大的突破。

    3、努力打造好三个平台。一是打造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县、乡林权交易管理中心做好森林资源流转的信息发布、流转交易和林权变更登记等工作。结合本县实际,年内制订出台《尤溪县森林资源流转规则》,采取限期、限量的办法。控制炒买炒卖山林,防止林农失山失地,遏制林权无序流转,真正使森林资源流转起到盘活资产、优化配置、激活生产要素的作用。二是打造林业网络化服务平台。按照县建中心、乡镇林业站建分中心、村建协会的要求,建立县——乡——村协会互动互联、网络化、一体化的服务构架。今年要建设县林业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按照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理念,调整充实服务中心的职责、职能、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科学规划岗位配置,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在各林业站建立14个分中心,涵盖全县所有乡镇,结合数字林业建设,实行微机联网,信息同步,把服务中心的职能延伸到基层。努力把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信息发布中心、产品展示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林农培训中心。同时,鼓励引导林农、林业生产经营者组建各类专业化的协会与县服务中心对接,争取年内协会覆盖每个行政村,实现林业服务平台建设网络化,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三是打造政府联系林农的平台。拓展护林联防协会职能,进一步扩大协会规模和联防面积,凡已明晰产权的(包括自留山、承包经营山林、乡(镇)办林场、国有林、生态公益林)90%以上面积要求纳入联防,并从政策上扶持协会规范运作,以协会为载体,构建新的“三防”体系。进一步拓展协会职能,试行“木材采伐指标由协会分解,迹地更新任务由协会落实,建设资金补助由协会统一平衡,林业小额贷款由协会联保,林业技术培训由协会牵头举办”,逐步把协会建成多功能的林业专业协会,促进尤溪县林业的健康发展。

    4、大力完善四个机制。一是完善生产经营机制。发展林农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创新理念,创新机制,科学引导广大林农以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形式,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以台湾的农林产销班模式为借鉴,组建10家以上林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培育和发展一批新型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林农的组织化程度。以资金、技术为纽带,通过“企业+基地或协会+农户”、“订单林业”等方式,积极引导加工企业创办原料林基地,延伸产业链,逐步实现林纸、林板、林化一体化经营,提高森林资源规模经营和林农的收益水平。二是完善科技兴林机制。围绕林业重点工程、产业开发、林农增收、新农村建设和全面提高林业建设科技含量等主题,不断提升林业科技服务“三农”能力、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支撑能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林业科技推广发展能力和人才兴林能力。通过组织推动、市场机制、技术服务拉动、林业技术人员与示范户、农户、林技员互动等有效形式,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山,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的长效机制。今年将在全县培育100个林业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1000户,推广1-2个主导品种和1-2项主推技术,举办各种培训班20期,培训林农和入户指导各1000人次以上,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90%以上,示范户林产品产量和收入比上年提高10%以上。同时,继续办好“96355林业服务热线”,为农民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林业技术咨询,及时帮助农民解答营造林、防治病虫害等疑难问题。三是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联户、专业、委托等管护形式,进一步落实管护主体,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在城关、西城两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取得试点经验后全县推进,年底前完成50%村的改革任务,争取2008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并根据区位状况,实行生态公益林分类管理,积极开展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发展林下种养业,增强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四是完善涉林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改革后林权主体相对分散,且数量俱增,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引发不同类型的合同争议和权属纠纷,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必须建立涉林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新机制,巩固改革取得成果。充分发挥林业局涉林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和林业站“五大员”(即: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员;林权档案管理员;林地使用费收取与分配指导员;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员;森林“三防”工作联络员)的作用;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各自做好涉林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尽量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资讯,会议,会展服务

杭迺懿  13481109710 
 




 

     

 
 
Copyright © 2000-2012 Sinoinfo Ecommerc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华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桂ICP备15007906号-11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299号
电话:0771-5553301    传真:0771-5553302
网址:www.rosin-china.com    邮箱:rosin@rosin-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