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
对现有广泛使用的和新发明的化学物(包括部分可分离中间体),不管它是独立存在的或配制品中的,只要其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其生产商或进口商均需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交该化学品的相关信息,并交纳注册费用。同时由于需注册产品数量庞大,对化学品实施分阶段注册,年产量为1000吨以上的化学品或符合欧盟67/548/EEC指令第一、二类的化学品,将在法规生效后3年内完成注册;年产量介于100~1000吨的,将在6年内完成注册;年产量介于1~100吨的,将在11年内完成注册;对以研发为目的产品可免5年注册。注册代表资格限定为欧盟范围内的企业或自然人,企业间可联合注册,每个成员只需交纳1/3的注册费。
2、数据共享
REACH法规规定必须对注册产品进行多种检测试验,检测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对首先完成注册而产生的产品数据信息向潜在注册人共享,可减少试验、特别是动物试验,但潜在注册人必须向前期注册人支付50%的费用才能共享数据和完成注册。
3、评估
对化学品注册信息进行审查和信息核对,确保注册信息符合法规要求。
4、许可
对引起极大关注的物质或其成分,如果能得到充分控制,并在申请人的化学品安全报告中对此加以说明,或如果这种物质的社会、经济效益超过其危害人类健康和/或环境的风险,并且没有合适的供选物质或技术时,可按某一用途的使用方式给予具体授权。
5、限制
对部分化学品或配制品进行限制,除非在遵守限制条件下,才能被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不包括对以研发为目的的产品、或年产量不超过一吨的化学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