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深入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中国经济新闻网
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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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云南省做大做强林业产业的举措和经验

  (一)推进中低产林改造,不断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与耕地中存在大面积的中低产田一样,林地中也存在大量的中低产林。我国关于中低产田改造已经形成了系统的支持政策和手段,支持力度也比较大,但中低产林改造还是个新课题,甚至与低产低效林相比,“中低产林”都是个新提法,也没有形成成熟的改造政策和措施。云南省农村人均林地面积达10亩以上,相当于人均常用耕地面积的6倍,但林地平均每亩年产出74元,仅为耕地的10%左右,全省中低产林面积为7470万亩,林地生产力较低。为了实现从林业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的转变,云南省从2009年启动了中低产林改造工作,2010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意见》,提出要用10年左右时间完成全省约6000万亩中低产林改造任务。两年来,全省共完成中低产林改造210万亩,进行了树种更替、采伐更新、森林抚育和综合改造等经营措施。全省中低产林改造累计投入资金4.76亿元,其中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仅占21%,其余都靠地方财政、企业和林农投入,形成了财政资金引导、银行信贷支持、林农广泛筹资、企业积极参与的良性投资格局。

  (二)大力支持以核桃和油茶为代表的木本油料发展,广大林农有了“摇钱树”

  云南省居住在山区或半山区的群众占总人口的80%,从事林业生产或与林业息息相关的山区群众超过90%。广大山区群众有栽培核桃、油茶等经济林的丰富经验。云南省努力做大做强以核桃、油茶、澳洲坚果为主的云南木本油料产业,将木本油料产业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加快山区综合开发的重要途径,作为林农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十一五”期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在天保公益林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及巩固成果、防护林工程等项目中,也种植了大量的木本油料树种。2009年,云南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省财政每年筹集1.3亿元核桃专项扶持资金,整合筹集7000万元扶持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云南省还编制了全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开展木本油料良种审认审定和选育扩繁工作,加强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力度。2008年至2010年,全省共投入6.71亿元国家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发展以核桃和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产业。目前,云南核桃面积和产量分别占全国的77.78%和40.82%,现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核桃主产省区。全省木本油料种植面积从2005年的570万亩增加到目前的3000多万亩,2010年产量45万吨,产值超过125亿元,超过2000万农民群众从木本油料产业中直接受益。核桃树被誉为林农的“摇钱树”,成为受益群众最多与产业基础最好的特色经济林树种,油茶等其他“摇钱树”林也正在发展壮大。

  三、 集体林权改革和林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体制性矛盾和问题

  (一)公益林补偿标准低范围窄,公益林管护面临难题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虽然已经建立,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公益林管理。首先是公益林补偿标准低,尤其是与商品林经营效益反差大。据测算,云南省森林资源每年的生态价值为12220亿元,简单平均每亩林地每年的生态价值为3294元[①按照云南省森林资源第五次连清复查的森林资源数据估算,全省森林每年涵养水源价值为3282.37亿元/年,保育土壤价值为1450.56亿元/年,固碳释氧价值为1442.84亿元/年,积累营养物质的价值为96.01亿元/年,净化大气环境价值为495.37亿元/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为5453.19亿元/年。]。10元或5元/每亩·每年的补偿本身就是对公益林生态效益的低水平补偿。西双版纳州上百万亩地方性农地公益林补偿标准更低只有2元/每亩·每年。这与公益林提供的生态价值不相称,而且补偿中还包括了管护费和对权利人的补偿。加之林改后公益林与商品林之间经济利益的差距更为突出,部分群众不愿将自己的林木划为公益林或强烈要求将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其次是补偿范围覆盖面窄,全省实施补偿的面积仅占公益林总面积的一半。州(市)县级公益林因地方财政困难,短时期内难以启动生态效益补偿。西双版纳州实施补偿的公益林165.53万亩,仅占该州公益林总面积1367.4万亩的12.1%,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林业资源大省与产业小省地位不对称,产业结构不尽合理

  云南省拥有全国1/10的森林面积、1/8的森林蓄积,林业特色资源丰富,但2010年林业产值却仅占全国林业总产值的2.8%。全省林业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状况仍十分明显。按行业统计数据,2010年云南省林业产值575亿元,与发达省区相比差距大,如浙江省林业用地面积仅为云南的27%,森林蓄积量不到云南的1/10,但2010年浙江省林业总产值达到1984亿元,是云南的3.5倍。云南省林业产业规模小效益低的主要原因是林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二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2010年该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中二三产业比重之和仅为24%,反映出林业产业链短、产业化程度低、加工带动乏力的不足。

  (三)退耕还林任务重,石漠化治理困难多

  云南省地处长江、珠江等六大国内、国际江河的上游和源头,生态建设对流域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全省石漠化和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国土面积的28.14%和36.9%,为全国石漠化和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省份,生态恢复和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云南省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已实施退耕还林533.1万亩,全省减少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面积332.5万亩,工程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全省目前仍有4341.6万亩陡坡耕地,其中25度以上的1197.8万亩陡坡耕地急需退耕还林。岩溶地貌广布于全省129个县(市、区)中的118个,面积达11.09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8.14%,118个有岩溶分布的县(市、区)中,岩溶面积占国土面积30%以上、且石漠化面积大于1万亩或处于重点生态区位的65个重点县(市、区)的石漠化土地面积达4322万亩。特别是金沙江、珠江、红河、澜沧江和怒江在云南省的径流区多为石漠化地区,山高坡陡,地表土层薄,土壤保水性差,石漠化程度较重。这些区域水土流失仍然十分严重,局部地方生态环境仍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目前,全省只有35个县实施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占118个需治理县的不足1/3,且每个工程县的治理范围较小,现行的投资补助标准偏低,治理效果不够理想,尚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云南省石漠化演变的趋势。

  (四)林业基层基础建设落后,林业管理与服务体系薄弱

  云南林区普遍生产生活条件落后,县级林业技术推广体系还没有完全建成,木材检查站、农村能源工作站、种苗站、乡镇林业站、森林派出所等林业基层单位办公条件、装备水平远远满足不了林业加速发展的需要。基层预警监测、林火阻隔等基础设施落后,难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扑灭”;地方森林防火装备水平较差,防火物资储备较少,难以适应防扑火任务的需要,特别是难以有效应对大面积、高强度的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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