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启动林下经济认证试点

中国绿色时报
2014-06-13
阅读次数:2128
阅读字体 【

  为推动林下经济发展,转变林业经营模式,提高林下经济附加值和社会认知度,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国家林业局日前启动了林下经济(非木质林产品)认证试点工作。

  首批试点单位为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黑龙江迎春林业局、柴禾林业局、汤旺河林业局四家单位。国家林业局下发的通知说,开展林下经济认证试点工作可以探索林下经济认证模式,完善中国森林认证国家体系的认证机制、认证方式和认证程序,为全面推进中国森林认证工作提供制度保证。可以检验认证标准和实施规则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为完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和实施规则提供技术依据。可以规范经营活动,提升林下经济的经营水平,改进生产模式,为提高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提供有效途径。可以通过认证产品向公众传播绿色消费理念,提高林业社会地位,扩大我国林下经济国际影响,逐步实现林下经济产品与国际市场的对接。

  通知指出,开展试点工作要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激发林下经济(非木质林产品)生产组织参与试点的积极性,提升其经营水平和企业管理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和附加值。按照统一认证标准、统一实施规则、统一技术规范、统一监管制度,指导开展不同森林所有制类型、不同经营模式的试点。

  通知要求,开展试点的企业或合作组织,应按照《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GB/T 28951-2012)、《中国森林认证 产销监管链》(GB/T 28952-2012)和非木质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体系文件,经认证机构审核后,按照程序对通过认证审核的产品加载标识。林下经济(非木质林产品)认证试点工作由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与管理,国家林业局森林认证研究中心负责认证标识管理和相应技术服务工作。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非木质林产品)认证工作,加强对认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对认证产品的检查,确保认证产品来自可持续经营的森林。加强对试点企业或合作组织的指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认证影响,倡导绿色消费,营造全社会采信认证结果、共同保护森林的良好氛围,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研究发现问题,认真探索解决办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及时报告国家林业局。


广西、广东、江西、福建、云南、贵州、湖南、上海、贵州、江苏、浙江、北京、甘肃、安徽、陕西、四川、天津、湖北、辽宁、吉林、山西、山东、河南、河北、海南

杭迺懿  1348110971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2355746054




 

     

 
 
Copyright © 2000-2012 Sinoinfo Ecommerc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华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桂ICP备15007906号-11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299号
电话:0771-5553301    传真:0771-5553302
网址:www.rosin-china.com    邮箱:rosin@rosin-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