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油网转载中国林业新闻网)浙江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省份,林业是山区林农的主要经济来源。2008年,全省林业生产增加值1410亿元,安吉、临安等林业大县60%以上的GDP、林农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来自林业生产,林业已经成为浙江山区林农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
但是,自然灾害一直以来都是浙江省林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障碍和全省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威胁,也是导致广大林农“多年致富、一灾致贫”的重要原因。据统计,近年来浙江省林业平均每年因灾损失达3亿元,林业抵御自然灾害和抗风险能力仍然比较薄弱。
影响浙江林业发展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森林火灾、台风和雨雪冰冻灾害等。据统计,1989年~2007年,浙江全省发生森林火灾13841起,年均728起,年均受灾面积5万亩,年均直接经济损失5037万元。而2005年的一次“海棠”台风造成林业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5亿元。去年的雨雪冰冻灾害,浙江全省林业受灾面积2300万亩,直接经济损失62.5亿元。建立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制度、开展政策性林业保险势在必行。
从2006年开始,浙江省在德清启动了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在龙游启动了政策性柑橘树保险。2007年又将林木火灾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瑞安、上虞、遂昌,柑橘树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常山、临海、遂昌。但是,由于试点范围不广,保障程度不高,加之保险责任单一,难以在大灾中积极发挥作用,林农参保积极性不高。
2008年初的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开展政策性林业保险得到了浙江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县政府的拥护,也受到了广大林业生产经营户的欢迎。浙江省林业厅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经过与财政、保险等部门共同努力,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增设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险种,以增强林业风险防范能力,保障林农创业致富。
浙江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以确保投保者灾后能迅速恢复生产、促进林农增收、保险企业可持续经营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共保经营与互保合作相结合,全省统筹与县级核算相结合,有限风险与责任分层相结合”的框架积极稳妥地推进。从今年1月1日起,浙江全省所有用材林、经济林和竹林种植户都可投保。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含)的林业经营主体(包括国有、集体林场,林业企业,林业种植大户等)可单独投保;散户可以专业合作社或行政村为单位联户参保。保险责任包括火灾、台风、暴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冻害、暴雪、雨淞等。保险金额按不同品种林木再植成本的50%~60%确定。用材林、竹林基础费率为1%;经济林基础费率为0.7%。杭州、湖州地区林木综合保险风险系数为0.7,其他地区为1。省、县两级财政补贴保费45%,由省财政与欠发达地区按六四比例分担、与其他地区按四六比例分担。
以杭州地区毛竹林投保为例,每亩保险金额500元~1000元。按投保每亩1000元计算,保费为7元(1000×1%×0.7=7),财政补贴45%,林农只需出资3.85元。如果发生灾害,毛竹林全部损毁,林农可以获得1000元的理赔款。如果毛竹林部分受损,受灾前竹林价值5000元,受灾后残留价值2000元,林农则可以获得600元的理赔款。
为降低省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风险,浙江省施行公益林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统保,执行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政策条款和相关部门规定,费率为0.1%,保险金额每亩200元~800元。保费由省、县级财政全额补贴,省财政与欠发达地区按六四比例分担、与其他地区按四六比例分担。此举有效破解了公益林因灾受损后恢复更新缺少财政补助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