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充分利用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实施“以二促一带三”产业发展战略,林业产业发展迅猛。2006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首次突破千亿大关。
规范发展
近年来,福建省通过改造提升以人造板加工、木竹加工、林产化工、制浆造纸等优势产业集群为主的第二产业,促进以森林资源培育为主的第一产业,带动以森林生态旅游、现代物流配送、信息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逐步建立起现代林业产业体系。
在林业产业发展中,福建省针对近年一些地方盲目引资、无序竞争、“五小”企业浪费资源等问题,加大了清理整顿和引导力度。2006年制定了《福建省林产加工业发展导则》,指导各地严格新建木竹加工企业的准入条件,清理整顿“五小”木竹加工企业,淘汰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低下、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木材加工企业;限制锯材等初级加工产品和以阔叶树为原料的人造板发展;鼓励生物制药、林产化工精深加工等新兴产业和家具、纸业等高附加值产业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2006年全省共清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9393家,注销取缔1446家,责成1105家企业整改,有力地促进了林产加工企业的健康发展。
加快升级
林业产业再上新台阶,关键、希望、潜力在升级。为此,福建省重点实施了“项目、龙头与品牌”带动战略。
项目带动。按照《导则》生成项目,按区域布局聚集项目,实施特色招商,优化产业结构布局。重点提升“三区一城”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逐步建成全国林业对台合作示范的窗口。截至2006年底,实验区已签约合同项目101个,总投资21.76亿元,其中有40家台资企业。二是充分利用莆田秀屿港这个我国惟一的海港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加快推进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建设,逐步建成全国重要的木材集散地与加工中心。截至2006年底,已累计签约项目71个,总投资60亿元。三是启动建阳闽北林产工贸园区建设项目,力争建成闽浙赣地区最大的林产品加工、贸易、展示、电子信息交流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截至2006年底,已入园企业27家,总注册资金2.65亿元。四是充分利用闽北笋竹资源丰富和笋竹加工企业能力较强的优势,加快“中国笋竹城”建设,逐步建成全省最大的笋竹制品加工中心。截至2006年底,已入园企业30家,总投资1.2亿元。
龙头带动。福建省在贴息、政策和服务上给龙头企业重点扶持。福建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开展了两轮龙头企业认定工作,评定林业产业龙头企业49个。目前,全省大中型林业企业72个,其中总产值超亿元的近40家。
品牌带动。福建省支持、引导企业开展创名牌活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名牌产品的申报、奖励和论证工作。目前,全省林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的有2项,“中国驰名商标”3项,“国家免检”产品6项,有“福建省名牌产品”60项。
优化环境
近年来,福建省着重抓好“四个对接”平台的创新。
科企对接。定期开展省内外林业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项目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的双向推介,建立企业与科技人员联系沟通的长效机制,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提高企业的科技水平。
政企对接。建立政府部门与企业的联系沟通机制。各级林业部门每年定期组织林业公检法、林政部门和海关、检疫、工商、质监、税务、经贸、财政、发改、铁路等部门与企业座谈,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银企对接。构建林业融资信用平台、担保公司担保、林权证直接抵押、“公司+基地”和建立信用促进会等融资模式,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同时积极探索森林保险业务。
农企对接。积极引导企业以租赁、联营、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农民合作创建原料林基地,促进林农和企业双赢。
福建省还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协调木材、原材料供应,严禁采取行政干预手段搞区域性封锁,确保自由流通,促进省内林产加工企业原料的有效供给。积极创新流通改革,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区域内和加工集中区内半成品自由流转,在企业间形成相关的产业配套和加工链接,促进了专业分工和产业升级。